采购邀请书


         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潼南区两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潼南大佛寺-双江古镇片区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一期十里画廊沿线导视牌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名称

最高限价 (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潼南大佛寺-双江古镇片区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一期 十里画廊沿线导视牌采购

955005

1

其他未列明行业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特定资格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2年7月26 日至2022年7月28日。

          2报名方式: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到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潼南办事处(重庆市潼南区江北美鑫苑车库一楼隔壁125号)登记报名并缴纳报名费,同时递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名的潜在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大佛寺景区游客接待中心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7 月29 日北京时间 14 :00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 月29 日北京时间 15 :00

(七)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 7月29 日北京时间15:00  

五、磋商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

          1.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为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简化手续,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保函形式递交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和递交方式进行缴纳。

(二)磋商保证金的金额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万元

(三)磋商保证金的递交  

2022年7月29 日15:00时前由供应商单位基本帐户转账到四川明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磋商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黄泥塝支行

     银行账号:3100086809200015757

     银行账户名称:四川明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供应商的保证金到帐信息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公示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司基本帐户按所明确的保证金缴纳帐号进行缴纳,并确保到帐,否则视为投标不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须在附言上注明:潼南大佛寺-双江古镇片区旅游扶贫建设项目一期十里画廊沿线导视牌采购磋商保证金或采购执行编号保证金

供应商持保证金缴纳凭证和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开标现场以便核实保证金及单位基本账户信息。

特别提醒:1.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单位基本账户;

                  2.各供应商自行考虑转账时间转账及到账风险,同时附言清晰,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账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

          A.银行转账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磋商保证金付款单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备查),且付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一致】。

          B.保函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磋商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C.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方式递交磋商保证金的,开标前各供应商必须现场递交手持件【手持件包括支票或汇票或本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的作为无效投标。

(五)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若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http://www.tnltjt.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两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3-44215299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双江镇正街6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明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老师

电  话:17774914301

地  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蜀西路46号5栋6楼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