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十里画廊前进村和新生村土地招租公告
我单位现有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前进村和新生村土地各一处,请有意向的单位或者种植大户前来咨询,并参与公开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土地面积
前进村66.3亩;新生村280.5亩。
二、招租方式
公开招租,现场竞拍。
三、土地租赁期限
5年。
四、参与单位及个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单位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备注联系方式。
2.个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并备注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
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8月6日9点00 分-2021年8月 6日10点 00 分。
六、竞拍保证金
1.前进村标段竞拍保证金为1万元,新生村标段竞拍保证金为5万元。
2.竞拍保证金缴纳形式为:现金
提交起止时间:2021年8月6日9点00分-2021年8月6日10点00分。
3.提交方式:现场信封递交。并在信封上写明(项目名称)竞拍保证金、投标单位(或个人)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手印)。
4.竞拍保证金的退还:
(1)除中标人以外竞拍人的竞拍保证金在开标后当场退还。
(2)中标人的竞拍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现金退还。
七、竞拍时间及方式
竞拍时间:2021年8月 6日10点30分
竞拍方式:为竞价分两个标段,前进村和新生村各一个标段,分别进行。底价1260元/亩,每次加价50元。价高者竞得。原租赁大户同价享有优先竞得权力。
八、土地租金缴纳
中标人中标且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缴纳第一年租金。往后每年按年缴纳,须提前三个月全额缴纳下一年度租金。
九、种植要求
每个耕种季不少于5个蔬菜品种,不得种植生长过高的品种,方案需报告旅投集团同意后方可种植。不得破坏蔬菜公园基础设施,损坏必须及时修复。
十、公告时间
本公告公示期限3天,2021年8月3日至2021年8月5日止。
十一、报名及竞拍地址
大佛寺游客接待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十二、履约保证金
中标公示期满后,承租人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前进村标段1万元;新生村标段5万元。合同期满,区旅投集团对土地、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十三、附件
土地租赁合同(附件1)、招租土地面积(附件2)。
十四、联系方式
单 位:重庆市潼南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大佛寺游客接待中心
联系人:张老师、谭老师
电 话: 023-44215699
重庆市潼南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日
附件1
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重庆市潼南区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谭星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了精细化种植 蔬菜和系统化管理,甲方将该土地承包给乙方种植,乙方根据甲方景观要求种植蔬菜,同时乙方负责该土地的环境卫生及管理工作。甲乙双方在平等一致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内容
甲方将 租赁给乙方种植蔬菜,土地种植面积约 亩(具体面积详见附件)。
二、合同期限
2021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合同期限为5年。视其合作情况和根据市价行情情况,甲方有权将租赁期限顺延2年。
三、土地租赁金额
1.合同单价 元/亩,每年租赁金额为¥ 元租赁期限为 年,共计¥ (大写金额为: )
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收取乙方租金;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耕种土地和种植蔬菜,每期蔬菜播种之前,甲方有权审定乙方种植蔬菜的品种;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不符合种植蔬菜条件的区域种植绿色植物或草皮,种植费用另行约定;
4.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将土地租赁给第三方使用;
5.甲方不得以管理为由影响乙方对土地的使用;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提供土地给乙方使用;
7.甲方给乙方提供该项目景区内管线布置图和安放管线标识;
(二)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租赁期间种植蔬菜的一切收益。
2.乙方需按照甲方对蔬菜公园景观打造的要求种植蔬菜,种植蔬菜前,需向甲方报告种植的品种,每耕种季不少于5个蔬菜品种,不得种植生长过高的品种;
3.乙方对承租土地种植蔬菜等作物时,务必使用科学环保的措施,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环境污染等问题,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4.乙方翻耕土地使用大型设备,对蔬菜公园中的设施形成了破坏,需按原样修复;
5.合同期满后对该项目所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损坏部分由乙方按原样修复;
6.乙方负责对该项目的管理,负责公园步道内的清洁卫生(不能见白色垃圾);
7.乙方自行负责蔬菜公园种植、管理中人员安全,种植期间和管理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8.合同生效期间,乙方不得将土地转租给其他人;
9.乙方自觉配合甲方对蔬菜公园的景观打造;
10.乙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五、其他约定
(一)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中标人中标且公示期满后,承租人需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区旅投集团对土地、设施设备验收合格后15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二)支付方式。第一年的租金乙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内交纳,以后每年的土地租金按年支付,乙方需提前三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的土地租金。逾期不交纳土地租金,按当年土地租赁总额5%每天收取滞纳金,逾期3个月不交纳土地租金,甲方收回土地,并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租赁土地整治。乙方负责对租赁土地的整治工作,整治后的土地达到蔬菜种植要求,整治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补充协议签订。合同期间,如有未定事宜,甲乙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因素:如因洪水、暴雨引起的种植物损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淤泥,由甲方负责清理,除淤泥外的清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引起的土地冲毁,需重新审核种植面积。
六、违约责任
(一)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种植蔬菜品种的,甲方有权回收土地,并对乙方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租赁费的20%,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期满后,甲方对该项目所有基础设施进行检查,损坏部分乙方未按原样恢复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不超过合同租赁费的20%,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生效
甲方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乙方由承租人签字按指印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 2021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